六人社秘〔2017〕174號
2017年5月10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優化我市人才發展環境,根據《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的意見》(六發〔2016〕44號)、《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實施意見>和<六安市柔性引進市外人才暫行辦法>的通知》(六發〔2016〕37號)和《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六安市吸引大學生創業創新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六政辦〔2017〕3號)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一站式”服務對象
六發〔2016〕44號、六發〔2016〕37號和六政辦〔2017〕3號文件規定的人才。即:
(一)我市培養的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
(二)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
(三)我市戶籍及外市戶籍大學生。
第三條 服務原則
高層次人才暨大學生創業創新“一站式”服務堅持統一規范、分工合作、及時高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 服務內容
第四條 高層次人暨才大學生創業創新“一站式”服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將六發〔2016〕44號、六發〔2016〕37號和六政辦〔2017〕3號文件規定的服務項目,按“事務服務類”和“補貼獎勵類”進行分類。
(一)落實事務服務類項目;
(見附表1)
(二)落實補貼獎勵類項目;
(見附表1)
(三)“一站式”服務統計、總結、匯報;
(四)“一站式”服務宣傳。
第五條 涉及項目相關部門,按照規定格式制定相關項目的《服務指南》。包括:說明政策服務對象、具體內容、工作流程、提供材料、辦理時限、辦理部門、承辦科室、承辦人、聯系方式,及配合部門承辦科室、承辦人、聯系方式,繪制流程圖、電子表格等。
第三章 服務方式
第六條 完善人才工作服務機制,加快建設市、縣區高層次人才暨吸引大學生創業創新公共服務體系,打造“綠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務。
第七條 在市人社局人才服務中心設“市高層次人才暨大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窗口(以下簡稱“窗口”)。同時將公共服務前移,適時在市區高校、鄉鎮(街道)設立公共人才服務站。
第八條 “一站式”服務工作涉及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和服務內容,設立綠色服務通道,安排專人負責人才服務工作。
第九條 各縣區結合實際設立窗口,根據屬地原則負責做好所在區域人才服務工作。
第十條 窗口重點實行“AB”崗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限時辦結制度。
第四章 服務流程
第十一條 “事務服務類項目”采取窗口(網上)受理、后臺辦理、窗口(網上)辦結!把a貼獎勵類項目”采取網上受理、網上初審、后臺復核、網上辦結。實現“一窗(網)接件、專員受理、全程服務、一窗(網)辦結、統一建檔”。
(一)一窗(網)接件。通過“窗口”或“六安市高層次人才暨大學生創業創新網上服務大廳”(設在“六安市人社局網上辦事大廳”)受理引才單位或人才本人申請,引才單位或人才本人須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
(二)專員受理。窗口設專人負責,相關職能部門明確專人經辦;
(三)全程服務。辦件受理后,確需人才本人到場辦理的,相關職能部門提出預約服務時間;需進入相關部門內部流程經辦的,轉入后臺辦理;需網上流程辦理的,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審核辦理。窗口人員全程跟蹤服務;
(四)一窗(網)辦結。相關職能部門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反饋給窗口,通過窗口反饋給引才單位或人才本人,或通過網上實行辦結;
(五)統一建檔。建立高層次人才及大學生創業創新服務信息庫并及時更新,縣區及時將“一站式”服務工作情況報送市級窗口。
第五章 組織保障
第十二條 窗口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十三條 市直相關職能部門、各縣區分工合作,按照六發〔2016〕44號、六發〔2016〕37號和六政辦〔2017〕3號文件規定,做好牽頭和協辦工作。
第十四條 建立“一站式”服務工作協調機制,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第十五條 建立“一站式”服務責任機制,對未按要求落實人才服務事項的,或在受理、承辦時無正當理由故意拖延、推諉、扯皮的,根據規定對相關部門負責人和責任人給予問責處理。
第六章 經費保障
第十六條 窗口設立及日常工作經費納入部門年度經費預算,由市財政核撥,逐步實現通過“以事定費”的方式為“一站式”服務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第十七條 窗口要嚴格按要求進行申報、管理和使用經費,切實加強監管,?顚S。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